一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
1.对党组织、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;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行为的检举控告;对集团职工违反惩处规定等内部违规处理制度的检举控告。
2.集团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;集团职工对内部违规处理不服的申诉。
3.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二、不属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
商务合作、合同纠纷、涉法涉诉、征地拆迁、历史遗留、劳动人事、薪酬待遇,以及其他非纪检监察业务问题,请向集团其他职能部门或子公司反映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检举控告、申诉人须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如有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、制造假证等行为的,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2.徽投集团纪委提倡实名举报(注明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),以便有效开展核查工作。对实名举报的反馈由信访举报的承办单位负责。
来电请致:0559-6525259(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)、18055927735(仅限发送短信)
来信请寄:黄山市歙县郑村镇经一路(黄山徽投集团纪委)
来访请到:徽投集团二楼纪委书记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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